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公示拟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名单。
公告称:“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等规定。
我局拟取消在规定期限内(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的爱森(福建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966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 日至12月 22日止。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或经依法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将对上述化妆品取消备案。”
名单中被取消的化妆品包括乳液、面霜、洗面奶、口红等多个品类产品。
01. 化妆品备案清理
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
10月3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取消一批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涉案产品多达17万+。此外,市监局还公布了一批原备案平台未被认领普通化妆品,涉及备案约为5万+。
公告显示,广州市监局已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的备案。
同时,广州市监局也表示,如相关单位认为市监局在取消备案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前,广州市监局曾多次公布拟取消化妆品备案名单,在此前的名单中,有30万+件普通化妆品上榜。但此前的公告允许企业提交《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进行申辩。而此次公布名单中的化妆品备案则均已被取消,被取消备案的产品均不可再上市销售。
02. 安全生产如何形成闭环
“蝴蝶效应”正在发生
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以下几个要点:
1、自2021年5月1日起,化妆品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还应当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或者安全相关信息(《规定》附14)。
2、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简称《导则》)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安全评估资料。在2024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按照《导则》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3、自2023年1月1日起,化妆品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规定》附14)。此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日前。
可以看出这三条法规全都指向了原料商,首先化妆品原料生产商需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准备“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备案企业信息表”,主要目的是确认原料安全信息报送和日常维护责任方。
再者,应用于化妆品新产品配方上的所有原料均应该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原料成分的安全评估资料收集并提交可采用证据。除此之外,2023年1月1日前,此时所有原料均应该获得“原料报送码”,化妆品企业把原料和所有上市配方建立关联;
虽然药监局允许在产品注册或备案时,可分别提交配方中原料的安全资料而不使用原料报送码关联。但从法规角度,其对资料要求是一样的。
03. 留给原料商
化妆品企业的时间不多了
可以看到此次5000多条备案信息中并没有化妆品大厂的相关产品信息,可以看出化妆品头部企业针对新法规的实施和落实,还是跑在了前面。
对于化妆品原料大厂来说,上规模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未来采用化妆品原料的原则可能将会是:原料必须具备原料报送码,才可能会被其持续使用。即意味,原料商的原料安全信息必须首先对国家监管机构公开,化妆品企业才能用的安心。
对于当前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目前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排查年内会有多少原料可以符合新规,可以申请原料报送码,继而可以方便地,随时地应用于化妆品新配方的开发。
东耳观点:可以预见,不愿申请原料报送码的原料,或者出于各种原因(商业保密,风险超标,来源不稳定等等)不愿向政府和使用方均公布原料中真实成分及含量的,在中国本土市场,可能面临被弃用的风险。而原料报送码的申请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化妆品新产品申请注册或备案。
而这20万+的备案信息被清理只是序幕的开始,政府监管层对化妆品及其原料的安全监管力度,随着时间推移会不断加强,品牌商,生产商,原料商,代理商,评测机构要深度了解新法规下的法规条例,妥善落实相关要求,才能确保在这个赛道中不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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